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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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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的相关问题——律师支招
来源:江苏颜俭律师网 时间:2014-11-12 16:06:42
家里长辈过世,往往就会涉及到遗产的继承问题,北京市的林某就遇上了这样的纠纷。林某生母在林某年幼时就去世了,而在今年元旦,林某的父亲因病去世,家里只剩下林某与继母陈某。家里的房产是父亲独自置办的,那么林某应该如何继承父亲的财产呢?
【律师观点】
林某的父亲死亡后,林某和林某的继母都属于法定继承人,且都位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林某父亲的房产林某和林某的继母都享有继承权。只不过两人的继承权利来源不同,林某是基于血缘关系获得继承权,林某的继母是基于夫妻关系获得继承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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