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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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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四中全会:建议出台宪法解释法
来源:澎湃新闻网 时间:2014-10-24 15:29:29
今天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发表公报,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学者秦前红认为,“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这三句话在党的历次决议文件中都没有提及过,“很有新意,表述具体,指向清晰”。
这三句话直接指向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操作性规定和程序,因此未来可能会出台宪法解释法,使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方面有章可循,也方便进行违宪审查,“以执政党权威强调这个,对法治有推动作用。”
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虽然宪法对此有明确表述,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的解释权,究竟是根据客观需要自主解释,还是由某个机关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缺乏一个程序规则。这成为宪法实施的一个重大瓶颈,导致宪法实施三十多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过解释宪法的先例。
秦前红举例说,最高法制定司法解释的问题,理论界认为,最高法只能针对某个具体的案子,就适用法律问题做一个解释,但最高法经常是针对某一类情况出台一批解释规定,学界不认可,认为这是立法性解释,最高法有越权嫌疑。
说得再具体一点,全国人大制定了一部法律,最高法有时会就其中一个条款制定几十条解释出来。有的人认为,最高法这样是违背了宪法的赋权。
因为过去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行使宪法解释权,这个争议一直存在,如果未来人大行使了宪法解释权,就可以解决这个争议。
再比如说,劳教制度、收容教育制度,一直被指责违宪,现在劳教制度已经废除了,但收容教育制度还存在,未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可以对这一问题做出解释。
秦前红说,公报这一说法,意味着我国未来将强化宪法的落实。法治建设到了现在这个时期,不光需要落实具体法律,还要落实宪法的原则;改革已经进入深水期,经常会出现立法之间“打架”、立法和司法解释的“打架”,为了法治的统一,一定要有一个统一解释,不能谁都有宪法解释权,谁都是宪法裁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