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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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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结不成了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来源:律团公益平台 时间:2016-04-20 08:52:19
彩礼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彩礼是我国古代传统的风俗,给付彩礼的行为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行为,而不是一般的无偿赠与。如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赠与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彩礼属受赠人所有。如果结婚不成,赠与行为则失去法律效力,彩礼应该返还给赠与人。
给付彩礼的行为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行为,而不是一般的无偿赠与。如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赠与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彩礼属受赠人所有。
如果结婚不成,赠与行为则失去法律效力,彩礼应该返还给赠与人。如果结婚之前的确从彩礼中有合理的支出,也应该酌情返还。对于不受当地风俗习惯限制的日常往来的小礼品、衣物等,则一般按无偿赠与来处理。
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登记结婚并且在一起同居生活的,彩礼一般都不予以返还。未婚同居分手后彩礼酌情返还需要考虑同居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一方或双方过错程度、彩礼在同居期间共同消费情况等等。
根据规定,结合实践,具体总结以下几种不应当予以返还的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
因此,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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