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和车有关的事从来都没有停歇,比如公众熟知的“二环十三郎”,还有那个坑爹的儿子把自己撞死了不说,还把父亲从高官的位子拉下马。
不过咱们今天计划说的不是这位高官的那些事,不然后被“用户”举报,咱们来说说北京那些人畜无害的明星们。5月27日报道5月27日凌晨3点左右,一辆无牌白色兰博基尼跑车在北京朝阳区大郊亭桥北侧撞上桥墩。据几名现场目击者说,车主正是艺人李易峰。李易峰经纪人向媒体证实:李易峰确实是出了事故,但并没有造成财产和人员损伤,保险公司在处理后续事宜。他还表示,“感谢各位对李易峰关心,他人没事,正在前往摩纳哥的飞机上。”你在逗我吗?尼玛,兰博基尼都撞成这鬼样了,你跟我说“没有造成财产损伤”?
有网友爆料,Wuli峰峰的撞烂的这款兰博基尼是Aventador LP700-4 Roadster,售价为738.88万人民币,俺们穷屌看着图片都觉得好心痛啊有木有(っ′ Д )っ
事实证明,好车就是好车,还记得去年在北京鸟巢附近的大屯路隧道内的一起交通事故吗?一辆红色法拉利和一辆绿色兰博基尼发生车祸,前者车尾受损,右车门脱落,后者车头受损严重,“撞得支离破碎,现场一片狼藉。”所幸,这场车祸“现场无人死亡,一人受轻伤。”加上这次“没事”的李易峰,简直就是兰博基尼最好的广告!
好了,说正经的。发生交通事故后,真的就能这么潇洒地一走了之吗?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李易峰,你这个老司机不会不懂吧!
尽管李易峰经纪人声明,李易峰“下车查勘没有人员伤亡及公共财产损失后,致电工作人员及保险公司报案。”
可能一部兰博基尼对李易峰这样的艺人真不算什么。不过被你撞到的桥墩表示很受伤,因为人家就是公共财产!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证实,被撞桥墩主体结构未受损,但桥梁泄水管被撞坏。
再说了,易峰同学,警察可没有说你马上就能走的好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85条,“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李易峰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尽管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但事后却弃车逃离事故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其行为已经明显符合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按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处其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的拘留。
按正常程序,现场处置的警察还得对肇事司机进行酒精含量测试,甚至毒品测试等等,你说没事就没事?一旦涉嫌酒驾,最高可面临拘役1-6个月的刑事处罚,而且还要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易峰童鞋发生事故后直接打着飞机去摩纳哥,鬼知道你有没有喝酒,没喝你跑什么?你让交警现在再去试李易峰的酒精含量,我想吹破牛皮都测不出了吧!所以有没有喝酒,你们说什么就是什么喽!
值得注意的是,李易峰驾驶的车辆临时牌照过期,属于违法驾车上路,依法应扣12分,罚200元。
现在的艺人啊,为了所谓的什么摩纳哥的行程,就可以置中国法律于不顾,这哪儿还是什么公众人物应有的表现?
都说艺人很努力,可是谁不努力呢,比李易峰这样艺人努力的人多了去了,说白了还不是为了那张脸吗?没有那张脸哪来的地位和财富呢?谁会在撞坏了兰博基尼之后说“没有造成财产损失”?难怪粉丝们表示“脸没事就好”。
明星、权贵总想把社会规则踩在脚下,这一直是社会的潜规则。李易峰交通肇事逃逸给公众开了一个很坏的头,给关注他的年轻人做了很差的示范,发生交通事故,自己不报警,不在现场配合处置,还若无其事地飞到国外,如果所有人都如此效仿,那么这种单方交通事故处理岂不乱套了?
可能在很多明星艺人看来,他们的商业品牌活动比法律责任更重要,他们的“国际形象”比社会责任更重要,回国后,李易峰也大可发几条道歉的微博、开几场新闻发布会、录几段落泪的视频“真诚悔过”了事,反正“脸”比“脸”更重要,但是如此消遣公众信任,消费法律威信,法律和社会也必将给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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