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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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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运钢琴受损如何赔
来源:连云港普法 时间:2017-07-12 17:57:22
近年来,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多,各种搬家的生意逐渐红火起来,百姓搬家再也不用东奔西跑去找车,然而搬家公司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消费者带来了一些烦恼,搬家“是非”的现象时有发生。
案情介绍:
霍营辖区居民陈某,欲将房屋内的一架钢琴搬到对面小区同事家存放。于是找了一位个体搬运工任师傅,在搬运过程中,任师傅和同伴不小心造成琴腿脱落。陈某找了专业维修人员鉴定,修理费需两千元。陈某与任师傅沟通未果,双方就赔偿事宜产生了纠纷。任师傅说搬琴前就发现琴腿有些松动,曾建议陈某购买搬家物品保险。当时陈某觉得没必要。事后任师傅也跟陈某协商由任师傅找人将钢琴修好或者免去280元的搬运费,但陈某坚持要求任师傅赔偿两千元。于是任师傅和陈某来到霍营法律援助工作站询问,关于赔偿的标准有没有法律的相关依据?
法律分析:
陈某将钢琴交付任师傅搬运至约定地点并支付报酬,双方构成运输合同关系。我国《合同法》第290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承运人任师傅在运输过程中没有尽到安全义务,致使承运的货物受损,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陈某将有瑕疵的货物交与搬运,自身也有一定的责任。最后,在工作人员的解释分析下,双方达成协议,由任师傅赔偿陈某物品损失费一千元。
法律援助工作站提醒:
1、在搬家时双方要签定搬家合同,所搬物品有瑕疵时要提前跟雇主交待清楚,并在合同中注清。
2、尽量找正规、信誉好的搬家公司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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