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颜俭
单位:江苏云港律师事务所
手机:18936716666
律师介绍: 江苏颜俭律师网由连云港资深律师颜俭律师创建,十余年办案经验,专业为您提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建筑工程、房地产等法律服务。找连云港专业律师,请拨打18936716666 查看详细>>
法律法规更多>>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制定《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若干问题的解答》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防范和整治劳动争议虚假诉讼的工作指引
- 高院发布: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22.12.28)
- 省法院发布《关于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试点”工作中若干问题解答》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工作指引》全文及解读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全装修商品房买卖合同装修质量纠纷案件审理指南
-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法院发布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指南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新立法:不得通过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组织安排学生实习(2022.5.1实施)
成功案例更多>>
最高院:律师费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由败诉方承担
来源:尚格法律人 时间:2018-04-23 17:55:15
最高人民法院悄悄给广大百姓发了一份厚礼。你收到了吗?
这就是最高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其中,最让老百姓觉得提气的是律师费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让败诉方承担了。
一直以来,老百姓觉得打官司难,打官司贵,明明是对方拖欠我的货款或者欠我的钱,要打官司维权,还要先付诉讼费,再付律师费。因此很多人索性不打官司,不依法维权,直接通过其他手段,甚至铤而走险。
《意见》第22条明确规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司法机关认为这是引导百姓理性诉讼,但是从普通百姓的角度上来看,这是一条普大喜奔的好消息,他们就敢维权愿维权,再也不用纠结于律师费,有理我们到法庭上去讲。
本网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宣传法律知识、传递新闻信息之目的。我们已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如有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处理。
微信扫描下图二维码或者手机客户端长按下图识别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后,可浏览推送文章。作为一名专职律师,颜俭律师将尽其所能,第一时间为大家分享实用法律文章。欢迎将本文分享,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