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颜俭
单位:江苏云港律师事务所
手机:18936716666
律师介绍: 江苏颜俭律师网由连云港资深律师颜俭律师创建,十余年办案经验,专业为您提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建筑工程、房地产等法律服务。找连云港专业律师,请拨打18936716666 查看详细>>
法律法规更多>>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制定《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若干问题的解答》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防范和整治劳动争议虚假诉讼的工作指引
- 高院发布: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22.12.28)
- 省法院发布《关于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试点”工作中若干问题解答》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工作指引》全文及解读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全装修商品房买卖合同装修质量纠纷案件审理指南
-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法院发布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指南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新立法:不得通过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组织安排学生实习(2022.5.1实施)
成功案例更多>>
相关文章
因害怕不能合葬八寻老太要求墓地证更名
来源:中国法院网 时间:2019-09-05 18:09:06
中国法院网讯 83岁的詹老太因与儿子有矛盾,害怕百年后不能和丈夫合葬,故将保管墓地材料的儿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墓地材料,并将墓地证上的名字变更为詹老太。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詹老太与王某婚后育有五个子女,1999年王某因病去世,詹老太其与子女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处墓地,将王某安葬,由三儿子小王保管相关的墓地证材料。可是,詹老太称:小王和儿媳经常威胁詹老太,百年后不得与丈夫合葬,故詹老太以保管合同为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小王称,自己花钱为老父亲买了墓地,时隔20年,没想到,竟然被自己的母亲起诉到法院。他听说墓地所在的那块地要拆迁,猜测肯定是大哥打着母亲的旗号来索要这份利益了。
家庭矛盾突然升级为法律纠纷,小王也很是痛苦。小王为证明墓地是自己购买的,向法院提交了其父亲的安葬证书、骨灰安放租赁合同及缴纳费用的收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詹老太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与小王达成了保管的合意,无法证明双方存在保管合同关系,最终驳回了詹老太的起诉。
法官释法:首先,詹老太以保管合同为案由提起诉讼,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与保管寄存人之间就交付的保管物订立的合同,本案詹老太未举证证明在其购买墓地后,将证件交付给小王。其次,小王提交了其购买墓地时的票据,可以证明其与公墓方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合同具有相对性,所以詹老太要求变更名字的请求,也不能得到支持。
虽然詹老太败诉了,但法官也教育了詹老太的子女,要善待老人,亲情为重。
本网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宣传法律知识、传递新闻信息之目的。我们已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如有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处理。
微信扫描下图二维码或者手机客户端长按下图识别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后,可浏览推送文章。作为一名专职律师,颜俭律师将尽其所能,第一时间为大家分享实用法律文章。欢迎将本文分享,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 上一篇:“疯狂英语”李阳离婚纠纷案
- 下一篇:未进行结婚登记,彩礼可以要求全部返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