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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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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女“自主”与嫌疑人发生性关系比例攀升,检察官给出怎样的建议?
来源:法制日报 时间:2020-05-06 19:24:19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赵春燕 惠建福 近期,多起性侵未成年人事件引发人们的关注和反思。而如何落实好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保护未成年人的“一号检察建议”,彻底斩断性侵未成年人的魔爪,各级检察机关任重而道远。 家庭性教育长期缺位 今年3月,一起性侵多名幼女案移送江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后发现,2019年4月至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通过社交聊天软件搜索、结识未成年在校女生,以虚构年龄、姓名等身份信息的方式骗取被害人信任,以谈恋爱为幌子,在明知对方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与这些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直至案发,王某采用上述手段先后强奸幼女4人。今年4月,江阴市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被告人王某提起公诉。 网络污文化泛滥成灾 在当前社会环境下,未成年人很容易通过视频网站、社交软件、游戏App等非正常渠道获取各类“性知识”、不良信息等,大量网络“污”文化零距离侵入未成年人尚未形成的性观念。 性教育课程存在缺陷 除了家庭教育管理长期缺位、网络“污”文化零距离接触外,学校性教育课程设置缺失也是一大诱因。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去年以来共受理审查起诉性侵幼女类案件21件,其中有13件是嫌疑人未使用暴力手段,通过谈恋爱的方式,加之被害人性教育不完全,仍处于好奇懵懂状态,“自主”与嫌疑人发生性关系的,占该院办理的相关案件六成以上。
办案检察官经梳理分析这些案件发现,家庭教育管理长期缺位、网络“污”文化零距离接触、学校性教育存在“偏颇”等因素,致使此类案件数量不断攀升,亟待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形成合力,开展全方位治理。
未成年人容易性迷茫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发现嫌疑人没有使用暴力行为,涉案被害人均呈现出‘性自主’的迹象。”该案承办检察官王威野称,所谓“性自主”,其实是未成年被害人表面化的“性自愿”,实际上未满14周岁的女童在性表达意志上仍是不自由、不成熟的。
“这背后其实隐射了未成年人性教育的缺失,其中家庭教育管理‘长期缺位’是重要原因之一。”王威野说,在该案中,被害人许某就向王某说过,自己曾看到家人在观看色情影像,但家人并未让其远离。
“其实,很多家庭的性教育都存在缺位,尤其是不知道如何正确传递性观念。”江阴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张涛认为,长此以往,未成年人就会产生“性迷茫”,无法区分“安全地带”与“雷池禁区”的界限,极易造成未成年人呈现出表象化的“自主”。
同时,由于部分家庭对未成年人疏于管教,对可能致使遭受性侵的因素防范不够,致使被害人接触到某些成年人交际圈,受到引诱后形成了不正确的性观念。就王某一案,其中有两名被害人为去酒吧、歌厅消遣,只是告诉家长需要在外留宿,而其家长并未询问缘由均予以同意。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对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重要作用。”江阴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赵宇峰认为,家庭教育管理需要“长期在线”,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职有力”。
须建立分级保护机制
《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18岁以下)的规模为1.69亿人,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7%。
“虽说有一些网站或游戏软件会设置‘青少年模式’,但因身份认证措施缺乏,禁入门槛形同虚设。”张涛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这就导致了未成年人可以随意进入成年人的网络社交圈,提升了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的风险概率。
正如该院办理的刘某强奸案,涉案被害人长时间沉迷于各类手机App、网络游戏等,通过网络空间结交朋友,从而认识了嫌疑人刘某,短时间内二人就由线上恋人发展为线下男女朋友关系。其间,被害人常使用戏谑性的网络流行用语,向对方发送色情图片、视频,甚至主动要求发生性关系。
“目前,如何防止更多未成年人免受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建立较为完善的分级保护、过滤筛选等机制至关重要。”张涛说。
今年3月,《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正式施行,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未成年人获得违法和不良信息。正在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专门增设了网络保护专章,未成年人网络立法进入了“快车道”,为营造风清气正、安全洁净的网络环境,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打下法治基础。
多方合力堵监管漏点
据了解,有些学校虽开设了性知识课程,但只停留在学生“自己看”层面,甚至有些家长对学校开设性教育课程持有反对意见,认为“不合时宜”“有伤大雅”。多方因素直接或间接影响了性教育课程的推进和质效,也影响了未成年人对何为性侵行为的判断,以及遇到性侵时该如何求助等。
正如该院办理的顾某强奸案,被害人徐某面对嫌疑人要求发生性关系时,彷徨不知如何处理。徐某向承办检察官叙述,其所在学校并未教授过她们面对此类情形如何应对的策略。
“对未成年人开展性教育,学校也是主要阵地之一。有效加强未成年在校学生的性教育,对预防性侵害有重要作用。”江阴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魏宏溥向记者介绍,目前,由江阴市检察院联合教育局打造的五门防性侵课程已在全市范围铺开。据悉,该课程是江苏省首次将防性侵课程纳入生命教育主题课程。
对如何遏制上述情况的发生,江阴市检察院建议,各地应多方合力全面堵塞监管漏点,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强化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管理。妇联、学校和教育部门等要加强沟通合作,建立完善亲职教育工作机制,尤其是对监护不力的家长开展强制亲职教育;通过对未成年人家庭开展教育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管理约束,改善未成年人成长的家庭环境;将中小学生家庭性教育纳入教学体系,编写和出版家庭性教育参阅资料,让家长们系统科学地掌握家庭性教育的方法,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是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从严从重打击校园内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工作机制;组建专业化性教育教师队伍,以价值观自我保护为重点,全面研发中小学生性教育教材。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中小学生防范性侵害意识。
三是净化网络空间。网信、教育、新闻出版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教育、清理网络不良性信息等工作,并指导未成年人监护人学习网络知识,提升网络素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避免未成年人遭受不良信息的侵害。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席锋宇 张博 朱婵婵 本网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宣传法律知识、传递新闻信息之目的。我们已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如有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处理。 微信扫描下图二维码或者手机客户端长按下图识别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后,可浏览推送文章。作为一名专职律师,颜俭律师将尽其所能,第一时间为大家分享实用法律文章。欢迎将本文分享,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